问题 | 未上市企业股份如何转让 |
释义 | 法律分析: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方式有: 1、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2、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一、公司债券的转让是怎样 公司债券根据是否在公司债券上签署债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可分为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 记名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或名称等内容在公司债券和公司债券存根簿上都有记名,因此只有二者记载的债券持有人相同时,持有人才能行使债券权利。 无记名债券依实际占有来确定其权利人,即谁持有谁行使债券权利。 不同债券转让的方式不同。 公司的债券和公司股票一样,可以依法进行转让。记名债券和无记名债券的转让方式不同。 (1)记名债券 应当采用背书的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由于记名债券必须将债券持有人的相关信息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因此,记名公司债券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公司债券存根簿上。 (2)无记名债券 采取交付的方式,即债券持有人将该债券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效力。 二、上市公司股东如何变更呢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和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变更方法是: 1、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三、公司法关于股权出质的规定 公司法关于股权出质规定是:1、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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