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区物业归政府的房管局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房管局物管科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监督物业公司管理及收费,物业公司的注册,负责拟定全市物业管理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行行政监督和指导,审查或审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较大问题,业主可以向当地房管局的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该科主要负责受理业主委员会或开发商的投诉。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物业费方面的问题,主要是由监管单位还有当地的物价局来负责。 二、涉及业主违章私搭乱建的事件,就由城管局负责依法调查取证和查处。 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就是当地政府机构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房管局(现在叫: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具体科室比如是房管局下辖的物业管理科;有的地方也叫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虽说物业公司归房管局管,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政主管部门,但也不能就此认定所有涉及物业公司和物业管理的纠纷和矛盾,房管局都要管、都能管,都能解决。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