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工单位能无故辞退孕妇吗 |
释义 | 一、用工单位能无故辞退孕妇吗 1、不能无故辞退孕妇。如果孕妇有过错,用工单位应将其退回派遣单位,由派遣单位依法辞退孕妇。但只有在孕妇具有严重的违纪等情形的,派遣单位才能依法予以辞退。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女职工产假一般怎么休 1、一般情况下最少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台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前假不足15天的,与产后假合并使用。 2、另外,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30天。 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不能很绝对的说用人单位就一定不能开除孕妇,只是说此时不能以女职工怀孕为借口而进行开除,但要是怀孕的女职工本身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定,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这种情况下进行开除,就是合法的行为,不用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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