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纠纷,有管辖权的法院怎么确定 |
释义 | 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案件管辖。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并且此种约定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 一、借款合同去哪里起诉 1、借款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借款,当事人能够提供银行的转款证明的,该银行所在地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另,借款合同中贷款方所在地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 3、当事人在借据或借款合同中有协议管辖的约定,且该约定地点属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不违反级别管辖规定的,该约定有效,确定管辖时从其约定。约定为合同签订地的,该合同中应同时注明合同签订的具体地点,否则视为协议管辖的约定不明确。 二、合同履行地应如何确立 合同履行地应的确立方式是: 1、看看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履行地的明确约定。就买卖合同而言,履行地也可以包括交货地;对履行地没有明确约定的,只能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未履行的,取决于当事人约定的履行地与双方住所地的关系履行地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案件有管辖权; 3、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或者交货地点,但在实际履行中以书面形式或者双方同意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点。 三、合同履行地最高院解释条文 对于约定不明的合同,如果要确定履行地的话,就需要参照相关的法律和司法解释。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3、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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