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证合同包括主债权种类、数额、履行期限、方式、范围和期间等。可以是单独书面合同或主债权合同的保证条款。第三人书面保证且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即成立。1、保证合同的内容通常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及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2、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当第三方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并且债权人接受并未提出异议时,保证合同即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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