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合同纠纷诉讼中,保全措施的作用是确保判决的有效执行。常见的保全措施包括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和禁止令。财产保全是指对被诉讼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障其财产能够满足最终的赔偿或追偿。证据保全是指对可能作为证据的物品或资料采取保全措施,以确保其在诉讼中的有效性。禁止令是指诉讼请求已被实现前,判决禁止被诉行为。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在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判决的实效,需要采取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和禁止令措施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采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 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据,并提出保全财产或者证据的种类和数额、保全的期限、采取保全措施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承担相应保全责任的财产等事项。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四条 财产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质押财产、依法委托有关机构进行保管等。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证据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可能作为证据的物品或者资料,进行鉴定、复制、翻译等。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七条 禁止被诉行为的措施包括责令停止侵害、责令消除影响、禁止实施某种行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