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对在转出地交易的,二手车买方应当向转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申请临时行驶车牌号,不需要提取机动车登记实物档案。以前的档案迁移无非就两种方式,一是邮寄,二是自行携带回转入地,汽车档案就比如是我们的居民身份证,重要性不用多说,一旦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档案丢失的情况是非常麻烦的,而新规推出了汽车档案网上传递,消除了提档期间,档案丢失以及路程中的风险。 法律依据: 《关于推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便利二手车异地交易的通知》 一、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对已登记的小微型非运营载客汽车(以下简称小型非运营二手车),买卖双方可以选择在车辆原登记地(转出地)或者买方住所地(转入地)进行二手车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