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密公文必须标注保密期限吗 |
释义 | 是的。档案管理对文件是有严格要求的。所以按照文书及档案管理规定是必须标明密级和保管旗下你的,秘密文件是有等级分类的:分别为绝密、机密和秘密。绝秘是最高等级,其它次之。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变更,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 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审核所确定的国家秘密。对在保密期限内因保密事项范围调整不再作为国家秘密事项,或者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应当及时解密;对需要延长保密期限的,应当在原保密期限届满前重新确定保密期限。提前解密或者延长保密期限的,由原定密机关、单位决定,也可以由其上级机关决定。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涉密公文的管理要求 1.专门专人严格管理。党政机关公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一管理。设立党委(党组)的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机要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规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 2.严格遵循密级要求处理公文。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密级后应当按照所定密级严格管理。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机关。 法律依据: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9条 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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