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主不给户口本找派出所管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确实因为办理事务所需,而户主又不愿提供户口本,你可以向派出所户籍部门反映,经调查情况属实可以出具户籍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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