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老人去世后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
释义 | 公证申请的主要内容和特殊规定,以及老人死亡后继承财产的公证问题。提供找律师的两种途径,并给出了选择律师的几点建议。对于复杂案件,可以咨询他们进行法律问题问诊。 法律分析 (1)本人申请:提交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填写公证申请表; (2)代理申请:除提交本人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3)特殊规定:下列公证须本人亲自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 结语 找律师,解决法律问题,确保权益!根据您的需求,我们提供多种途径,可选择同城、领域、在线或电话咨询服务。找到合适的律师很重要,可以通过查看律师事务所、了解律师名气和成绩,与律师直接接触,并核实执业证书。商议律师费用后,办理委托手续并签字,确保双方约束力。复杂案件可咨询我们,为您提供法律问题问诊。我们致力于保护您的权益,快速解决困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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