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孩子不出抚养费可以探视孩子吗
释义
    不出抚养费也是有探视权,支付抚养费为一种义务而探望是一种权利,但是抚养权方在没有收到对方给的抚养费之后,可以通过沟通协商或是法律等方式来追讨。
    一、领养的孩子离婚了要给抚养费吗
    领养的孩子离婚了要给抚养费,情况如下:
    1、双方离婚了,抚养费也是一定要给的;
    2、虽然说这个孩子是结婚之后领养的,并不是自己亲生的,孩子没有血缘关系,但是既然领养了,那么领养行为其实已经形成了一种法律上的父母和子女之间的一个抚养关系,所以即便是两个人离婚之后,也应该要对这个孩子进行支付抚养费,至于抚养费是多少,要根据夫妻双方的一个协商结果来决定。
    二、不按离婚协议执行探视权怎么办
    一方不按离婚协议执行探视权,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案例】申请执行人李某,女,33岁,某单位职工。被执行人张某,男,34岁,某单位职工。李某与张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于1993年7月19日登记结婚,1997年7月10日生育一女,1998年8月21日,经法院调解离婚,婚生女跟随张某生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离婚后,双方在探视孩子的问题上经多次协商未有结果。李某遂以张某不协助其行使探视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行使对女儿的探视权。【判决】经审理,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虽已离婚,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及由此而带来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婚姻关系的解除而解除。作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原告行使探视权符合法律规定,其主张应予支持。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一、二款,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一、二款之规定,判决原告李某于每月的第一、三个星期六上午8时至11时行使对女儿张某的探视权,原告李某可将孩子接走,但要在第二天下午17时前送回,被告张某负协助义务。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李某遂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离婚不让看孩子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不让孩子孩子不可以不给抚养费。对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让对方看孩子的,侵犯了对方的探视权,对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行使探望的权利。但是不能不支付孩子抚养费。如果不支付抚养费,另一方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12: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