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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原被告无争议 驳回起诉
释义
    

法律主观:
    


    驳回起诉后可再起诉,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二条: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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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5:5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