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未为员工购买社保,如何进行赔偿? |
释义 | 未购买社保的公司不需赔偿员工,但员工因此辞职时,公司需要按年限支付相应补偿。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具体金额以实际情况为准。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的情形,是没有赔偿的,但是劳动者因为没有交社保的情形辞职的,其用人单位是需要给予其劳动者相应的补偿的。其经济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 拓展延伸 员工社保权益受侵害,如何维护合法权益? 当员工的社保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护合法权益的关键在于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首先,员工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保护措施。其次,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提出合理要求并要求解决问题。如果公司不配合,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投诉或申请仲裁。在法律程序中,员工应准备充分的证据,如合同、工资单、社保缴纳记录等。最后,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员工可以考虑提起诉讼,通过法院解决争议。在整个过程中,员工应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自身利益。 结语 合理维权,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员工若因公司未购买社保而辞职,用人单位应按年限支付相应补偿。具体金额以实际为准。当社保权益受损,员工可寻求专业律师咨询,了解法律保护措施。与公司沟通解决问题,若不合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或仲裁机构投诉。备齐证据,如合同、工资单、社保记录等。仲裁结果不满意,可考虑提起诉讼,通过法院解决争议。维护合法权益,维护自身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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