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淫乱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成立聚众淫乱罪的法定条件是: 1、受到侵犯的法益是公共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具有两大特征:一是聚众行为;一是淫乱行为; 3、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4、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一、侮辱人格罪有哪些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罪客观上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败坏他人名誉;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为会造成败坏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客体要件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构成诬告陷害罪的条件是什么 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一)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即可构成,但是,如果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还要从重处罚。(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在捏造事实,一向有关机关或单位告发就会产生被告发人遭受刑事追究的危害后果;但仍决意为之,并且希望这一危害结果发生。当然,行为人实施了诬告陷害的行为,但是否实现了其目的即他人是否已受到刑事追究,则不影响本罪成立。(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这种犯罪是行为人企图假借司法机关实现其诬陷无辜的目的。这种犯罪不仅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使无辜者的名誉受到损害;而且可能导致错捕、错判,甚至错杀的严重后果,造成冤假错案,干扰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破坏司法机关的威信。(四)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秩序; 2、本罪的客观方面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强行拿硬要或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3、主体是一般主体,所有十六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上是直接故意的,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社会秩序造成危害,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