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事故确实是由于工作原因引起的,被保险人因受工伤或者患职业病暂时停工治疗、疗养期满后未恢复原工作能力需要调整工种而减少收入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工伤造成了被保险人死亡,需要给予死亡补助金,在法定时间内向死者的近亲属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垫付,然后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方式进行。 法律依据: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工伤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在工作中发生工伤和职业病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救治、康复、护理、残疾补助、死亡补助及其他社会保险福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工伤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垫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 3.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支付下列费用:(一)被保险人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工伤事故或者在工作中患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二)被保险人因受工伤或者患职业病暂时停工治疗、疗养期满后未恢复原工作能力需要调整工种而减少收入的部分给予生活费补贴;(三)工伤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给予死亡补助金;(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