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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备案专利权许可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释义
    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方式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相关手续。
    申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许可人或者其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
    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3、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4、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备案。备案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向当事人出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有关内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登记,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以下内容:许可人、被许可人、主分类号、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实施许可的种类和期限、备案日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后变更、注销以及撤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相应登记和公告。
    一、申请专利可以多家机构吗
    可以,专利权人可将专利许可给他人使用。
    许可方式主要包括:
    1、独占许可
    仅被许可人能使用,其他人包括专利权人都不能使用
    2、排他许可
    仅被许可人和专利权人能使用,其他人不能使用
    3、普通许可
    可许可给多个人使用,专利权人也可使用
    签订许可合同时注意约定:许可使用范围、期限、区域、收费方式等。
    合同签订最好签订三份以上,其中一份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许可备案。
    二、专利申请费用减免要什么手续
    (一)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经审批合格的,在一个自然年内申请专利或缴纳专利费用,可依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请求减缴相关费用,无需逐件提交证明材料。
    (二)自2016年9月1日(含)起,专利申请请求书和与中间文件配套使用的《费用减缓请求书》将进行适应性调整;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请求专利费减的,只需在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勾选"□请求费减且已完成费减资格备案",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的,则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
    更正、撤销和惩戒
    专利收费减缴请求审批决定做出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该决定存在错误的,应予更正,并将更正决定及时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专利收费减缴请求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证明文件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在查实后撤销专利减缴收费决定,通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已经减缴的收费,并取消其自本年度起五年内收费减缴资格,期满未补缴或者补缴额不足的,按缴费不足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专利代理机构或者专利代理人帮助、指使、引诱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实施上述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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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12:4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