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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怎么分配?
释义
    离婚时,夫妻财产应协商分割,保障女性权益和子女利益;无法协商时,法院会进行分割。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但双方需共同承担债务和支付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探望子女需遵循子女利益原则,如不利于子女健康,法院可中止探望权,消失后可恢复。
    法律分析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的分割如下:
    1、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是由双方协商分割,达成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或者不能协商的,由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另外如果过错方具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的,无过错方可以向其要求损害赔偿。
    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步骤为:
    1、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
    2、法院予以立案受理;
    3、法院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
    4、由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
    离婚主要有这几个法律后果: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2、如果涉及子女抚养的话,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
    3、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割,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
    离婚后的子女关系:
    (1)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2)未成年子女和父母一方生活,但父母双方均为其监护人,关于该子女与哪一方共同生活以下列方式确定:
    ①双方达成协议的依协议
    ②达不成协议的由法院判决: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支付子女的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4)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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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8:2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