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间事权与支出划分的原则 |
释义 | 法律分析: 政府间事权与支出划分的原则如下: 1.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 2.兼顾政府职能和行政效率。 3.实现权、责、利相统一。 4.激励地方政府主动作为。 5.做到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三) 1.体现基本公共服务受益范围。体现国家主权、维护统一市场以及受益范围覆盖全国的基本公共服务由中央负责,地区性基本公共服务由地方负责,跨省(区、市)的基本公共服务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负责。 5.做到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确定各级政府支出责任。对属于中央并由中央组织实施的财政事权,原则上由中央承担支出责任;对属于地方并由地方组织实施的财政事权,原则上由地方承担支出责任;对属于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受益范围、影响程度,区分情况确定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以及承担方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