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伙作案应该怎么样量刑 |
释义 | 团伙作案属于共同犯罪,所有团伙人员均应承担刑事责任。至于对团伙中个人的具体量刑,则要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考虑: 1、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一、刑法关于从犯的规定 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解释】本条是关于从犯的定义及对其处罚原则的规定。本条分为两款。 第一款是关于什么是从犯的规定。根据本款规定,从犯有两种情况: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所谓起次要作用的是指在整个共同犯罪活动中,处于从属于主犯的地位,对主犯的犯罪意图表示赞成、附和、服从,听从主犯的领导、指挥,不参与有关犯罪的决策和谋划;在实施具体犯罪中,在主犯的组织、指挥下进行某一方面的犯罪活动,情节较轻,对整个犯罪结果的发生,只起了次要的作用。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这种从犯实际上是帮助犯,其特点是不直接参与具体犯罪行为的实施,在共同犯罪活动中,为完成共同犯罪只起了提供物质或者精神帮助的作用。如提供作案工具、为实行犯采点望风、指示犯罪地点和犯罪对象、消除犯罪障碍等。他们的行为对完成共同犯罪,只起了辅助作用。 第二款是关于对从犯如何处罚的规定。根据本款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即根据从犯参与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具体情况,或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为在共同犯罪中,从犯所起的作用和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主犯小,因此,从犯承担的刑事责任应当比主犯轻,本款规定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是符合我国刑法罪行相适应原则的。 二、共同犯罪的如何判定责任 共同犯罪中的责任判定如下: 1、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套路贷不是主犯如何判 关于套路贷不是主犯如何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套路贷涉嫌犯罪,并且是共同犯罪的,需要区分各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认定其犯罪地位是主犯还是从犯或者胁从犯。另外还是需要根据案件的主客观方面的状况认定,各行为人行为到底构成何种罪名,在确定罪名之后,再结合犯罪情节等综合因素进行量刑。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于写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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