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先保全财产先给谁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不是,同一被告人同时欠多人的债务,由最先查封的法院先予执行。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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