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公证办理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房产公证办理需要的手续如下: 1、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2、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3、提交与公证事项相关的材料,比如合同、房产证等; 4、公证员告知公证的法律意义; 5、按照流程进行公证,出具公证书。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一、自书遗嘱怎么办理公证 自书遗嘱的人自己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办理公证遗嘱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二、房屋买卖委托公证的时间有限制吗 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当事人出具委托书后,可以马上办理公证,也可以约定时间办理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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