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扣车后多久可以拿出来 1、如果车辆或者驾驶员没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5条第1到8项之情况,且不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那么交警无权扣留事故车辆; 2、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交警扣留事故车辆的时间,一般情况为33天,即: (1)交警在3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决定立案后交警在3日内委托做检验鉴定; (3)鉴定机构在20日内检验鉴定完毕; (4)交警在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送到当事人; (5)交警在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所以为31天(立案3天委托3天检验20天送达2天通知领车5天)。如果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扣留事故车辆期限为58天。 3、极特殊情况下(20天内不能完成对车辆的检验鉴定的,最长期限为6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71天; 需要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2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98天; 需要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的期限为60天),扣留事故车辆的期限为138天。 综合上文的介绍,对于交通事故扣车后多久可以拿出来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是33天,当然交警作出扣车的决定,此时也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操作,要是不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那么交警无权扣留事故车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