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诉案件会要求被害人出庭吗 |
释义 | 公诉案件的具体程序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有所规定,被害人可以不出庭,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刑事案件的原告人是检察院。只有检察院有权力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已经起诉的有权力决定是否撤诉,对法院判决不服有权力决定是否上诉。 一、对不起诉决定不服应该怎么办 对不起诉决定不服: 1、公安机关不服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2、被害人不服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3、被不起诉人不服 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二、检察院有强制定罪的权利吗 检察院没有定罪的权利,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力是公诉权,指法律规定具有公诉职能的机关代表国家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向审判机关提起诉讼的权力。 检察院没有定罪权,对案件定罪量刑的权力属于审判权,审判权归法院所有。 三、公诉可以撤诉吗 公诉案件不可以撤诉。公诉案件的诉讼权属于国家,不属于被害人。公诉案件是指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得随意向人民法院立案撤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必须依照相关规定,拒绝起诉或撤回起诉。 一、自诉和公诉的区别如下: 1、自诉是当事人自己提起的诉讼,公诉是检察院依职权主动提起的诉讼; 2、自诉是指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向法院直接提起的刑事诉讼,公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依法定职权进行审查,或依法决定不起诉的诉讼活动。 二、公诉案件流程如下: 1、公安机关的侦查阶段; 2、公诉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 3、法院的审判阶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律师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律师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可以提供法律咨询,调查取证,查阅案件材料,参加庭审,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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