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对于破坏军婚的规定" |
释义 | 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构成要件包括客体、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主观方面;对于明知是现役军人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但一般情况下不定罪处罚;双方明知的情况下,双方都构成破坏军婚罪;一方明知而另一方不知的情况下,明知的一方构成破坏军婚罪,不知的一方可能构成重婚罪或不构成犯罪;双方都不知的情况下,根据情况可能构成重婚罪或不构成犯罪。 法律分析 我国《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由此可见,破坏军婚的,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对破坏军人婚姻情节一般的,军人本人不愿声张的,为避免扩大不良影响,可不作处理。但要制止其不法行为。对于破坏军人婚姻,造成军人家庭破裂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则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对现役军人的配偶,一般不定罪处罚,但对隐瞒事实真相,欺骗他人与之结婚的现役军人的配偶,在不妨碍军人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重婚罪处理。 破坏军婚罪是怎样的 破坏军婚,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它的构成要件主要有: 1、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民法典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2、客观方面 破坏军婚罪的客观方面主要体现为行为人违反民法典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以及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因此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构成本罪主体,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也可构成本罪主体;两个现役军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们的配偶都不是现役军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4、主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 破坏军婚罪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如果行为人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双方都明知的,双方均构成破坏军婚罪; (2)一方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另一方不明知的,则明知的一方构成破坏军婚罪,不明知的一方构成重婚罪或者不构成犯罪; (3)如果双方均不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的,则根据情况构成重婚罪或者不构成犯罪。 结语 根据我国《刑法》第259条的规定,破坏军婚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结婚的行为。对于破坏军人婚姻情节一般的,可以不作处理,但要制止其不法行为。而对于破坏军人婚姻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责任。此外,对于现役军人的配偶,一般不定罪处罚,但对于隐瞒事实真相,欺骗他人与之结婚的现役军人的配偶,可以按照重婚罪处理。因此,在处理破坏军婚罪时,需要注意明知与否、双方配偶的认知情况等因素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