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申请时限已过,即使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也无法获得工伤保障。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工伤认定时限为1年,超过时限后无法认定为工伤。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患有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况下,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部门的规定给予医疗救治和伤残补助,并依照规定报告社会保险部门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并送医院抢救治疗;应当按时为受伤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应当包括工伤医疗、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偿金、生活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工伤认定的有关申请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患职业病的有关申请应当自确诊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超过时限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但因不在自己的过错范围内无法提出申请的,可以适当予以补救处理。 尽管工伤申请时限已过,但劳动者可以尝试向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提出申请,说明特殊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争取得到相应的工伤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