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人担心另外一方会强行阻挠不让孩子的户口迁走,其实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和户口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孩子的户口就可以随母亲,也可以父亲,离婚之后,一般的原则是谁抚养孩子,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如果碰到另外一方强行阻挠,不让户口迁出,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介入动员劝说,劝说无效,公安机关也会按照户口的分户立户的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所以不用担心孩子的户口迁不走。 一、婚内协议可以约定孩子的抚养权吗?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协议是可以约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而孩子抚养权归属应该是离婚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而言,每月探视的次数不宜过多,若探视过度频繁,会给双方带来很多不便,并会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和学习。等孩子十周岁以上了,具体探视的时间及方式,还可以听取孩子的意见,以孩子的独立意志为转移。关于户口的约定处理离婚后,户口迁移的问题也是离婚案件的难点。比如,离婚了,女方的户口仍在男方为产权的房子里。而根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女方应该在办理完毕离婚协议手续的一段时间后将户口迁出,而女方拒不迁出,给男方造成一定的损失或麻烦的情况如何处理。根据现在的户口管理规定以及法院的审判实践,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强迁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而是以归口管理机关为公安机关为由让当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而公安机关的答复往往是此类请求不符合强迁的法律规定,因此往往也是难以办理。 二、孩子判给谁户口就跟谁吗? 抚养权跟哪一方,孩子的户口便是跟哪一方的。父母离婚,孩子判给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如果孩子归父或母一方抚养,这一方需要把户口迁出的,孩子的户口页跟随迁出,如果这方户口不动的,由另一方迁出,那么孩子的户口就不需要迁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