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需要符合新计划生育规定。 新计划生育法对三胎的规定: 1、提倡夫妻生两个孩子。夫妻生育两个孩子,一个孩子被依法认定为残疾儿童,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可以再生育; 2、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没有生育或者生育过一个孩子,再婚后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也是允许的。 国家对三胎是配套措施是实施加强统筹规划、政策协调和工作落实,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健全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影响评估机制。 如果您存在以上规定的情况就可以生育第三个小孩,反之,则不可以。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如果是再婚的情况有的是可以生三胎的,根据实际的情况而定,但是如果不符合规定超生的话就要征收社会抚养费了。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