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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死刑辩护律师撤回辩护,是否需要重新向法院提交辩护意见书?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律师有权担任辩护工作。然而,当律师无法履行辩护职责时,可以申请撤换或者撤销聘请。如果被死刑辩护律师撤回辩护,需要向法院提交撤回申请书,并通知被告人及其家属,同时需要经过法院批准,才能生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辩护,律师有权担任辩护工作。聘请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律师,并告知其有关情况。律师担任辩护工作,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律师担任案件辩护工作,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坚决维护人权,依法、公正、诚信履行职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律师代理的被告人,可以随时撤换或者撤销聘请。”
    总结:被死刑辩护律师撤回辩护需要向法院提交撤回申请书,并经过法院批准生效。如果撤回后需要重新向法院提交辩护意见书,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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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 19:0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