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老房翻建面积和农村宅基地分配的标准相关,是有具体规定的。农村宅基地建房标准: 1、小户:即三人以下,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 2、中户:即四至五人,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 3、大户:即六人以上,申请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