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照分离指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审批的改革。证照分离就是将企业经营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和能分离的许可类证相分离,即主体资格登记与经营资格登记相分离的一种登记制度。推行证照分离,可解决“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证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所谓“照”,指的是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而”证”,指的是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原先要开办一家公司,首先要取得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才能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实行证照分离后,只要到工商部门领取一个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如果从事需要许可的生产经营活动,再到相关审批部门办理许可手续。“证照分离”改革的最后目标,就是让政府和市场各归其位,少审批,更不得以批代管,要多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通过精准监管,切实提升监管效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