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居住证是如何规定的条件 |
释义 | 1.来蓉人员在蓉滞留24小时以上的,应当由本人或者用工单位、房屋出租人及中介机构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2.办理成都居住证时,可通过成都市居住证服务平台和关注微信公账号方式网上办理成都居住证。3.流动人口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6个月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居住地详址受理机构审核后,可以发给《成都市居住证》:(1)在我市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符合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或《成都市工商灵活就业(营业)辅导证》等条件之一的;(2)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办理了租赁登记备案的住房;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3)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4)符合本市人才落户规定尚未迁移户口的;(5)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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