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检察院)所抓而需了解的要点 |
释义 | 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检察院)所抓需了解的要点 1、传唤、拘传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羁押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拘留人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2、刑事拘留最长不能超过37天,包括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 3、批准逮捕后的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七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第一百二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3)第一百二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4、犯罪嫌疑人处于刑事侦查阶段,所以只有办案人员和律师才能到看守所探望犯罪嫌疑人,家属或亲戚是不允许探望的。故此家属或亲戚应该为其委托律师,因为这时律师是可以进入看守所与他见面并了解案件相关情况的。为了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应尽早聘请律师处理。 5、委托人员必须与犯罪嫌疑人系直系亲属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其他人不能为其聘请律师。 6、委托人须提供亲属如下材料: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或者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委托人聘请律师,应仔细查看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件,以防上当受骗。 管律师 2013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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