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购车者签署了定金合同后,只要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就有权要求退还定金。如果购车者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化或自然因素等原因解约,导致协议及补充协议无法达成一致,这不应归咎于任何一方,购车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如果是售车者导致解约,购车者可以要求退还双倍的定金。 法律分析 购车签定金合同后,若按约履行则可退还定金。购车者按约履行的情况下,若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化、天然因素等导致解约,则定金可要求退还。若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一致而导致解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定金可要求退还。若因售车者导致解约,定金可要求退还双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该内容由 曾胜权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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