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后可以单独立户口。 出嫁女户口在娘家可以独立户。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立户需满足下面的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户口:为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