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可以自由协商处理同居财产。通常情况下,同居期间双方共同劳动、经营、管理所得的,构成共同所得,属于共同共有,对于这一部分财产,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双方各自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不予分割。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第三百条规定,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民法典》第三百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