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涉外婚姻应这样办理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应前往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双方未反悔的,婚姻登记机关会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