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下班途中自己骑车摔倒是否算工伤 |
释义 | 法律分析:下班骑自行车摔倒不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自行车并非机动车,发生事故并非交通事故,且自己摔倒应自己负主要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 一、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怎样认定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本人承担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属于非本人责任,就能认定为工伤;如果自己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二、下班雨天路滑摔倒算工伤吗 不算。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而在本案例中陈某虽然是在下班的途中发生事故,但因为是走路不慎摔倒,而并非发生交通事故,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三、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 咨询:我下班后顺路到菜市场买鱼,由于水产区积水,我脚底打滑,跌倒受伤。经医院拍片检查,手腕骨折,要在家休养两三个月。最近,听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工伤认定的司法解释,有关媒体就此报道说上下班途中顺道买菜受伤可算工伤。请问,我的这种情况算工伤吗? 回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在上下班途中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但是,上下班途中顺道买菜受伤,并非都是工伤。根据2014年4月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上下班途中,如下班后顺道买菜、洗车、接孩子等,属于从事日常生活需要的活动,但并非在上下班途中遇到的伤害都可以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据此,认定上下班途中受伤为工伤的,至少要具备三个条件:1.伤害是由特定的四种事故造成的,即是由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造成的。2.非本人主要责任,即责任事故认定中,本人无责、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抑或责任难以认定的。3.上下班途中所从事的是日常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及合理路线内。如上下班途中摔伤跌伤或被他人打伤,被街边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下班后顺路逛街、购物、娱乐或参加朋友聚会等,不属于从事日常生活需要的活动,不属于上下班途中。从你反映的情况看,你下班后顺道买菜跌伤所受的伤害不具备上述条件,所以不能算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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