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车辆归属如何规定? |
释义 | 夫妻可通过协商分割共同所有的机动车,人民法院确认分割意见。离婚案件中,需先解决车辆价格问题。确定价格有两种方式:协商和评估。分割方式有补偿、竞买和拍卖。关于归属问题,法院会听取双方意见,如无法协商,法院会依照法律规定判定归属并给予折价补偿。 法律分析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机动车可以通过协商方式予以分割。若分割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予以确认。夫妻均不主张车辆所有权,则可以分割其价款。 在离婚诉讼中,若法院要对夫妻共同共有的机动车进行分割析产,必须先解决车辆价格的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确定待分割车辆的价格一般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协商,即待分割车辆的价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一致后,由人民法院记录在案,在此基础上再对分割的方式进行调解或判决。第二种是评估,即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机动车的价值进行鉴定,然后以评估的结果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选择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确定完车辆的价格后,即可对车辆进行分割。车辆属于不可分物,在分割时能采用的三种方式为:补偿、竞买和拍卖。补偿是指由一方获取车辆的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竞买是建立在双方均主张车辆所有权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主持,由双方叫价,价高者获取所有权,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拍卖是建立在双方均不主张车辆所有权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申请对车辆进行拍卖,再将拍卖所得在双方之间进行分割。 针对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买、注册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机动车,关于机动车的归属法院一般会听取双方的意见。如果能协商一致,便会按双方一致的意思来确定车辆所有权的归属。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则会依照法律规定,参照机动车对当事人的作用、重要性等因素,判定机动车的归属,同时给予另一方折价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