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视力残疾标准 (1)盲 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2)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二、言语残疾标准 一级指只能简单发音而言语能力完全丧失者;二级指具有一定的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10-3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一级,但不能通过二级测试水平;三级指具有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31-5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二级,但不能通过三级测试水平;四级指具有发音能力,语言清晰度在51-7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三级,但不通过四级测试水平。 三、肢体残疾标准 1、肢体残疾包括: (1)脑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 (2)偏瘫: (3)脊髓疾病及损伤:四肢瘫、截瘫 (4)小儿麻痹后遗症 (5)后天性截肢 (6)先天性截肢 (7)先天性缺肢、短肢、肢体畸形、侏儒症 (8)两下肢不等长 (9)脊柱畸形:驼背、侧弯、强直 (10)严重骨、关节、肌肉疾病和损伤 (11)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 2、肢体残疾的分级 以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生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分三个等级。 (一)重度(一级):宣传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分)。 1、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 2、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 3、严重偏瘫,一侧脚体功能全部丧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