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犯非法储存弹药罪既遂严重,一般要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储存弹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有关弹药管理的法规,非法储存弹药的行为。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立案标准 1.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 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5.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的; 6.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 7.具有生产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或者具有销售,使用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超过限额买卖炸药,发射药、黑火药十公斤以上或烟火药三十公斤以上、雷管三百张以上或导火索、导火索三百米以上的; 8.多次违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的; 9.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有严重后果等恶劣情节。介绍枪、弹药、爆炸物的买卖、枪、弹药、爆炸物罪的共犯论处。 二、非法储存弹药罪追诉时效期限 非法储存弹药罪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约束,同其他犯罪行为一样受追诉时效限制,其追诉期为二十年。 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规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至第八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