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质押是否需要登记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 |
释义 | 股权质押需要登记,股权质押的法律规范主要为《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股权质押自办理出质登记时生效,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股权质押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一、股份质押与股权质押是不是一样的 股份质押和股权质押是不一样的。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股份质押属于一种权利质押,是指出质人与质权人协议在出质人所持有的股份上设定限制性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约定就股份折价受偿,或将该股份出售而就其所得价金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 二、质押企业股权能否转让? 股权质押的公司通常是不可以转让股权的,除非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就可以。股权转让后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以股权出质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三、股权质押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吗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只要办理了股权出质登记,股权质押即有效。股权出质在质权人的债权到期不能得到清偿时,需要以股权出让所得的价款清偿时,才涉及经其他股东同意的问题,因为只有在这个时候才涉及到有限责任公司的任何性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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