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强制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强制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2、如果本身是无效婚姻,如不符合法定婚龄等,可强制解除婚姻关系。 3.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还有以下情形可以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时弄虚作假、骗取财产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时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语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履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无、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者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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