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案件可以先批捕 |
释义 | 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是批准逮捕。在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方法不足以防止发生以下对社会具有危险性的,应予以逮捕:准备实施新的犯罪的;具有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秩序等造成危险的;具有销毁、造假证据、串供的;具有对被害人、举报人等相关人员进行报复的;出现有自杀和逃跑现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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