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户口本需要户主本人去么 |
释义 | 补办户口本不是户主本人可以去补办,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居民户口簿是我国公民的重要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用于登记住户人员的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具体职称、职业等内容的簿册,在上学、结婚、领取护照、以及办理很多重要事情时均需使用。 户口登记可以提供基本的人口资料,比如人口数量有多少、城乡或地区分布如何、有多少老年人、多少劳动力、多少学龄人口、多少婴幼儿人口的职业分布如何、行业分布如何、文化程度分布如何、婚姻状况如何等等数据,制定科学合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物质和文化生产,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 户口补办的具体程序: 1、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2、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 3、然后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去自己户口所在地的地方派出所,先去填写一张户口本补办的申请表,然后交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查。 4、审查合格之后,然后会给你出示一张单子,你进行签字确认即可的。然后工作人员会告知你何时可以来领取补办的户口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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