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买房共还贷离婚房子的分割:1、如果婚前买房共还贷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能分割,但是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2、如果婚前买房共还贷的,且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通过折价补偿或者共有的方式分割该房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