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民法典》,合同的免责条款只有在没有无效情况下才被认为有效。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也是无效的。其他情况可依法定规定。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如果没有无效情形,则被视为有效。法定的无效情形包括: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以及其他法定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该内容由 张诗浪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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