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复核完毕到执行多少时间 |
释义 |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死刑复核下来以后七日内交付执行。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死刑复核的范围 (一)审查、核实原审法院判处死刑的案件事实。这一工作是核心的内容,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1、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正在怀孕的妇女; 2、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3、犯罪情节、后果以及危害程度; 4、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 5、有无法定、酌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 6、其它应当审查的情况。 (二)制作复核审理报告。该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案件的由来和审理过程; 2、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情况; 3、案件的侦破情况; 4、原审判决要点和控辩双方意见; 5、对事实和证据复核后的分析与认定; 6、合议庭评议一件、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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