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兄弟不赡养父母起诉状范本 |
释义 | 诉讼请求: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赡养费,并承担诉讼费。 主旨概述:本案涉及原告的三个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导致原告无家可归、生活困难。根据《民法典》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原告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被告的行为违反法律和道德,原告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原告:xxx,男,汉族,19年6月18日生,xxxx,现无固定住所 被告:xx,男,汉族,xxxx,系原告长子 被告:xx,男,汉族,xxx,系原告次子 被告:xxx,男,汉族,xxxx,系原告三子 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承担原告的赡养费,每月支付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生有三子三女,子女均以成人立户。2008年,原告妻子不幸辞世,因家境贫寒,由几个女儿出钱安葬。此后,原告将主房、承包地留给次子,自己独住小房,由几个女儿接济、生存。长子张慌不但不给一粒粮食,不履行赡养义务,还经常制造家庭矛盾,借故欧打原告。为求家庭安宁,原告一再忍让。2012年3月9日,长子将我的三棵杨树卖掉,因此引发矛盾并打骂原告,期间长子用木棒致原告头、脸、手多处打伤,把原告打晕一个多小时才苏醒过来,因此引发家庭矛盾。目前原告无家可归,四处借居。原告今年已九十岁高龄,体弱多病,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平日自己靠刨杨树根卖些零用钱及政府低保接济生活,无任何生活来源,生活不能完全自理,平常饮食起居需要人员护理照顾。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孝。原告含辛茹苦把众被告养大成家,只求在古稀之年做儿女的能善待老人,有一个安宁的家,过上平静的日子,安度终身!但被告虽经众多亲属做思想工作,仍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二条规定,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以上法律明确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且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故被告应当履行法定的赡养义务。 综上所述,被告不赡养父母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和人伦道德,原告为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如诉请。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2012-03-12 结语 根据以上事实与理由,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承担赡养费并承担诉讼费用。被告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和人伦道德,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原告年事已高,体弱多病,无法自理,急需被告的赡养与照顾。在此,恳请贵院公正地审理此案,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原告能够安享晚年,过上平静安宁的日子。谢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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