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放纵走私罪的认定 |
释义 | 放纵走私罪,是指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行为。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以及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金银和其他贵重金属以外的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额5万元以上的行为。 一、走私的对象有哪些 走私的对象包括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等。个人走私货物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除数额标准外,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也可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二、走私国家明令禁止物品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走私国家明令禁止物品罪量刑具体细分成的标准:如果是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则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是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则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一条,海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放纵走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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