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子女的赡养义务怎么确定 |
释义 | 1、如果子女成年,具有相应的赡养经济能力、精神条件的,即负有法定赡养义务。且子女赡养扶助父母既是无期限的法定义务,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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